3 / 12 · 新來的姊姊似乎對百合情有獨鍾 全一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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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挺開心的嘛?」

沙織將手肘撐在酒吧的吧台上,顯然已經喝得醉醺醺的樣子。聽到朋友調侃自己的發言,沙織──

「咦~有嗎~?」

一手拿著酒杯這麼說道。杯中裝有色澤有如樹汁的威士忌。沙織轉了轉杯中的酒液,毫不隱藏臉頰的笑意。

兩家碰面後的隔天。

沙織的友人──白神圓香,一口喝光剛解禁的薄酒萊新酒(註:法國的薄酒萊紅酒,會在每年十一月的第三個星期四解除禁售令),接著將空酒杯舉起來給酒保看,天鵝絨色的紅酒便立刻注入酒杯中。她聽著酒水注入的聲音──

「然後呢?你真正的妹妹是怎麼樣的人?」

如此問道,並以脫下高跟鞋的腳趾,輕輕撫弄沙織的小腿肚。

加上醉意使然,使沙織抖了一下。

沙織喜歡這種肌膚碰觸,讓她不禁笑出聲來。

「那當然是很可愛呀。該怎麼說好呢~……就像迷路的小熊一樣,畏畏縮縮的,想著這個女生以後會不會黏上自己,不禁期待起來了。」

「竟然說人家是熊。」

圓香笑眯眯的,從喉嚨發出笑聲。

的確,以一個比喻來說或許不太恰當。但是沙織覺得,把一個比自己高的人稱為小貓咪,感覺又有點不對。

與看照片時的印象不同,沙織實際見到春夏之後,才發現對方有點肉肉的,而且有點駝背,覺得就像一頭小熊熊。

「──其實媽媽我,現在有對象了。」

沙織從母親那裡聽到這件事,是在幾個月前的一個炎熱的周末,當時母親一如往常地來幫她整理房間。

因為一點跡象也沒有,所以沙織非常震驚。雖然很震驚,畢竟她們分開住,察覺不到跡象或許也是當然的。母女倆的訊息交流很頻繁,但光是這樣不可能察覺到任何跡象。

不過沙織認為這是好事。

母親在沙織年幼時便與父親死別,那之後沙織從沒聽過母親有男朋友。

雖然實際上母親可能有跟幾個人交往過,她從來沒讓沙織發現,更不曾提過,這次還是第一次。然而母親卻說:

「我們在考慮要不要結婚。」

沙織真的沒想過會是這種話題。

母親的一句話,使沙織震撼到從未想像過的地步。彷佛被男女朋友提分手的時候感受到的衝擊、像被一把看不見的鐵鎚朝天靈蓋敲下去一樣。沙織嘗到的震撼與那股衝擊相比,可說是有過之無不及。

「哦~」沙織當時這麼回答母親,但她覺得自己那時的聲音在發抖。然而時隔幾十年初次為戀愛心花大開的母親,似乎沒有察覺到沙織的異樣。

聽到父母即將再婚,孩子的心情會變得難以言喻,這是常有的事。或許是因為當子女的人會下意識地認為,父母是離戀愛最遙遠的存在吧。

但是沙織的情況與別人有些不一樣。

沙織感受到的震撼,是一種難以表達的恐懼。她會擔心母親因為再婚而與自己斷絕往來,會害怕自己將孑然一身。

沙織與自己的母親──綾美,並沒有血緣關係。

她是初婚,而父親是再婚。沙織是父親帶來的孩子,而父親則在結婚後的幾年因為事故往生了。自那以後,綾美也沒有拋棄沙織,而是把她養育成人。

也有人懷疑母親是為了慰撫金、慰問金或保險金,但即使是那樣沙織也不在乎。有媽媽,有家人在的那股安穩,對沙織而言才是無可取代的事物。

然而那股安穩即將消失。

一旦母親再婚,母親就會入籍對方的戶口。如此一來,家裡的戶籍就會剩下自己一個人。那種感覺就像被國家告知「你要孤身一人了」一樣,光是用想的,沙織就覺得自己好像墜入了無底深淵。

但是她無可奈何。

這個年紀還去拜託母親的對象收自己為養女,才是真的會被當成看上遺產的壞人,如果因此使婚事打水漂就無法挽回了。同時,如果改了姓氏,沙織覺得自己與父親的連繫會就此消失,這讓她非常反感。

「然後人家也有個小孩,對方已經成年了,我記得應該比你小三歲吧。是一個叫做春夏的女孩子。」

母親邊說邊將存在手機里的照片給沙織看。

沙織,差一點就要「哇喔」叫出聲音。

一看就知道,是做爸爸的人硬把有點不情願的女兒拍下來的畫面。照片上是一個有點駝背的女孩子,身穿寬鬆的襯衫洋裝,手中拿著馬克杯。

這完完全全正中了沙織的喜好。

一頭短髮的她,發梢有點翹起來,還帶著困擾的表情微微皺著眉頭,這兩點都讓沙織覺得很贊。更重要的是與自己相比身形高大又豐滿,這點讓沙織愛到不行,那對大胸部就更不用提了。即使春夏沒有刻意展現身體曲線也一目了然。

沙織馬上就──

(喜歡!)

對春夏一見鍾情了。

只用「符合胃口」這個說法遠遠不足以表達。有句話沙織雖然有聽過,但她一直都不相信,那就是「一見鍾情」。她是第一次知曉,這種事真的存在於世上。

「將來的妹妹啊。」

加上母親的那番話,讓沙織覺得自己烏雲籠罩風雨欲來的未來,彷佛出現了一線曙光。

妹妹。

新的家人。

是啊,沒錯。

無論文件資料上怎麼寫,只要母親再婚,那個女生就會成為自己的妹妹。不僅能讓社會如此看待,而且只要母親不跟人家離婚,那個女生就一直會是自己的妹妹。

光是這樣,就讓沙織在心情上能夠接納母親的再婚了。

她向圓香說明了來龍去脈以後──

「我不懂耶。」

圓香老實地這麼說道。

「我覺得家人這種東西超煩的啦。」

在沙織耳中,那聽起來是幸福的發言。

不過沙織不打算說服圓香。

她已經習慣不被人理解了,而且與其把人生的能量用在說服他人,她更想用在別的事情上。

所以沙織現在仍未向母親出櫃。她還沒有告訴媽媽,自己愛的是同性。即使是有血緣關係的家人,有時也不會諒解當事人,甚至使家庭分崩離析,這種例子沙織聽過好幾個。更不用說自己與母親的關係比其他家庭還要稀薄。

沙織不會鋌而走險。

沙織對於不會像情侶一樣只因心情就輕易消弭的關係,有著強烈的執著。沙織會選擇住在實施「同性伴侶宣誓制度」的區,以及希望獲得第三者的認同,都是基於該想法使然。(註:日本的「同性伴侶宣誓制度」雖不等於結婚,仍能享有部分民事權益保障。制度的實施因地區而異。東京都直至二○二五年為止,共有十一個區實施此制度)

遺憾的是,前一個戀人在發展成那種關係之前就分手了。

但是,因母親的再婚而獲得的妹妹另當別論。

沙織認為,關係不會因為心情而改變這點尤其理想。雖然就圓香的角度來看,那反而是缺點的樣子。

「沒有新的照片嗎?」

「當然有呀~」

沙織點了點手機的畫面,叫出昨天剛拍的照片。她將照片秀給圓香看,圓香隨即說:

「哎呀呀,看你高興成那樣。」

「會嗎?」

那張照片是當天要分別時,沙織半強迫地拍下的兩人合照。因為是勉強擠進畫面里的,兩人的臉靠得非常近。沙織覺得春夏害羞又困擾的表情真的棒透了。不過自己歡鬧過頭的事她也不是沒自覺。

「這不是很好嗎?家裡有了新成員。」

咕嘟,圓香將杯子一傾,然後這麼說道。儘管圓香覺得「是我的話可敬謝不敏」,但還是給予祝福。這讓沙織很高興,點點頭說道:

「嗯,而且我們要一起住了。」

「四個人嗎?」

「不是。只跟春夏兩個。」

圓香挑起單邊的眉毛,彷佛在問「那是怎麼回事?」。

「媽媽他們說想要好好享受新婚氣氛。你想呀……還有晚上的互動不是嗎?他們都沒到五十歲,還是很有活力呢。」

「真不想去想像父母的那一面啊……」

圓香吐出舌頭,發出一聲「唔惡」。

「是沒錯啦,但也沒辦法不是嗎?畢竟性慾是人類的基本欲求嘛。」

「我怎麼會不知道呢?」

圓香的腳又一次輕撫起沙織的小腿肚。

沙織清了清喉嚨,把舒服的感覺揮開。

「所以說,媽媽結婚以後就會住到對方家了,到時候──」

「呵呵~」圓香笑了一聲後說道:

「意思是住一起的女兒會很礙事啊。真過分,太自作主張了吧。」

「不過對方家長好像也希望春夏可以獨立自主,所以可能打算利用這次的機會吧。對我而言可說是天助我也呢。」

「畢竟你家大得沒意義嘛。」

剛租下來的時候並非沒意義。因為那是沙織為了兩個人住而選的套房。沙織覺得自己會把房間搞得一團亂,是因為想填滿「她」的離去而空下來的空間──不過也有可能是沙織事後幫自己找的借口也不一定。

「但是你要怎麼辦?」

「什麼怎麼辦?」

「你要說嗎?自己是『真百合』的事情。」

真百合,也就是指LGBT中的L。

這是沙織從圓香那裡聽來才知道的,似乎是所謂的隱語。聽說只在部分演藝圈相關人員之間悄悄使用。這個詞感受不到意識形態的主張,所以圓香很中意這個說法。

沙織嘗了一口酒杯中的威士忌。

「……我不會說的。」

「為什麼?」

「她可是我得來不易的妹妹耶。我不想把關係搞僵。再說,我都沒告訴媽媽了,怎麼可能告訴才剛變成家人的妹妹呢?」

「哼……好吧,那就祝你順利嘍。」

圓香別有意味地微笑,轉了轉杯中的紅酒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