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 72 · 我成了推理小說中的被害人 40~完結
第57話 偵探威爾·亨特的推理(8)
「所以,亨特先生的意思是……」
安布勒督查思考了一會兒後說道。
「瑟琳娜小姐被殺的第一起案件和湯姆·赫伯特先生無關咯?」
「我想,是的。」
威爾點了點頭。
「眾所周知,瑟琳娜小姐案件發生時,除了執事之外,其他嫌疑人都沒有不在場證明。雖然這種情況對真兇來說可能有利也可能不利,但考慮到這次案件是連環殺人案,我覺得這很奇怪。」
「意思是,如果計畫好連環殺人,一定會先確保自己的不在場證明,然後再動手對吧!」
安布勒督查難得從傻瓜警察的角色中脫離出來,說了一句像樣的話。可惜的是,他這麼說只是為了襯托威爾,所以偶爾說這種話也並不會顯得他有多厲害。
但即便如此,我還是得出了不同的結論。
『不,我覺得這只是因為這部小說的作者有點笨而已。』
我猜測這位作者只顧著用刺激的情節推進案件,並沒有那麼周密地構思內容。
雖然威爾之前一針見血地指出『如果本·格雷森是羅傑·漢密爾頓的兒子,就不可能偽裝成音樂教師進入米爾恩宅邸』,但作者在設定人物的時候根本就沒考慮過這些。
「督查先生說得對。但是一般來說,偽造不在場證明並非易事。」
威爾笑著解釋道。
「與其拙劣地偽造再被識破,還不如乾脆不去偽造,只要不讓自己成為明顯的嫌疑人就足夠了。更何況,這棟宅邸里還有羅傑·漢密爾頓的家人寄來的警告信。所以,兇手很可能認為把罪行嫁禍給他們就可以了。」
「確實,沒有犯罪經驗的人作案時,往往會因為行為笨拙而被抓住。」
「沒錯。現實中的罪犯可不像推理小說里的那樣心思縝密。」
安布勒督查和威爾的對話讓我覺得很無語,但我現在也不能跳出來說「這裡其實就是推理小說哦?」,只能默默聽著。
「不過,兇手在謀害瑟琳娜小姐時完全沒有考慮不在場證明,他可能是因為覺得這是個機會吧。」
「機會?」
「對於在收到羅傑·漢密爾頓家人寄來的警告信後受到連環殺人誘惑的兇手來說,謀害瑟琳娜小姐那時候是一個絕佳的機會,兇手可能認為,殺人的機會可不是那麼容易得到的,哪怕那會兒他還沒連周密的計畫都沒制定也要下手不可。因此才發生了這起兇手自己也沒有不在場證明、略顯笨拙的犯罪。不過其他人也沒有不在場證明就是了。大家都說自己單獨待在房間里或某個特定的地方。反過來說,這也意味著被害人附近沒有人,對兇手來說就是謀害被害人的絕佳時機。啊,當然,這並不是說我們就可以懷疑有確鑿不在場證明的凱爾曼先生了。凱爾曼先生從瑟琳娜小姐活著的時候到屍體被發現,都確確實實在宅邸外面。而且也已經證明了他的不在場證明並非偽造。瑟琳娜小姐的案件和凱爾曼先生沒有任何關係。」
第一個受害者瑟琳娜是被細繩勒死的。兇手很可能在和瑟琳娜單獨相處時判斷是作案的好機會就下手了。
這也和原小說的內容一致。在原小說中,真兇愛德華在走廊上碰巧看到瑟琳娜去整理已故米爾恩夫人的衣櫥,於是決定提前執行他策劃的連環殺人計畫。他當時口袋裡碰巧還放著打算用作兇器的繩子。
『雖然也太『碰巧』了一點,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所以原小說中的瑟琳娜死法並沒有改變。』
這時,我的腦海中閃過一個念頭。
『等等,『原小說中的瑟琳娜死法並沒有改變 』?』
那麼,在原小說中,瑟琳娜是被誰、因為什麼原因殺害來著的?
『原小說的真兇是愛德華。愛德華為了米爾恩家族的財產,一個接一個地殺害了遺產繼承人。這麼說,在改寫後的小說里,殺害瑟琳娜的也可能是愛德華?即使其他一切都變了,只有瑟琳娜的死法和原小說一樣!』
因為在原小說中的真兇愛德華在這裡代替我成了第二個被害人,所以我理所當然地認為連環殺人的真兇也變了。也就是說,我認為愛德華沒有參與任何案件,把他從相關人員中排除了。
但威爾的那一句「這次案件的兇手不止一個人 」,讓我意識到自己忽略了什麼。
『從第二起案件開始,因為愛德華已經死了,所以不可能是兇手。但在第一起案件,也就是瑟琳娜的案件中,愛德華也有可能是兇手!不,他比其他人更有可能。第一起案件的情況和條件與原小說幾乎沒有變化,所以作案成功率最高的還是愛德華。』
如果愛德華是殺害瑟琳娜的兇手,那麼動機也應該和原小說一樣,是為了米爾恩家族的財產。
『然後,在他準備進行第二次謀殺時,小說的內容發生了變化,他從兇手變成了第二個受害者。』
我正想著這些的時候,安布勒督查問威爾:
「那麼,謀害瑟琳娜小姐的究竟是誰!」
說著,安布勒督查像要立刻衝出去逮捕犯人似的,銳利的目光掃視了一遍坐在周圍的嫌疑人。即使沒有犯罪,也會讓人不禁心頭一顫。威爾向安布勒督查擺了擺手。
「冷靜點,督查先生。反正兇手不在這裡。」
「不在這裡?難道已經逃走了嗎!」
「不是。謀害瑟琳娜小姐的是愛德華·米爾恩先生。」
「啊?」
人們驚訝萬分,騷動起來。只有我知道原小說的內容,而且正好也想到了這一點,所以並不感到驚訝。
「但是愛德華先生第二天就遇害了啊?」
安布勒督查一臉茫然地說道。這位督查先生似乎已經完全忘記了被指認為兇手的湯姆·赫伯特也成了被害人的事實。
「沒錯。但是就像我說的,這次案件的兇手不止一個人。」
「但是愛德華先生為什麼要……他可是瑟琳娜小姐的叔叔啊?」
『我說這位督查先生,『傻瓜警察』的角色扮演也該適可而止了吧。』
我對安布勒督查始終如一的演技已經佩服得五體投地。但威爾不愧是主角,依然耐心地回應了安布勒督查的話。
「正是因為是瑟琳娜小姐的叔叔,才做了這種事。因為米爾恩家族的財產就是他的殺人的動機。」
「叔叔他!」
尤莉婭再次尖叫起來。威爾憐憫地看著尤莉婭。
「真是令人痛心。米爾恩家族的財產太過龐大,而愛德華·米爾恩先生在遺產繼承人中處於一個尷尬的位置。如果像他的侄女們一樣有資格直接繼承遺產,他當然不會想犯罪;如果像其他僱員一樣完全沒有繼承遺產的可能,他一開始就會放棄。但是,愛德華先生就是無法放棄『只要前面的幾個遺產繼承人消失,就能得到巨額財產』的想法。一般來說,犯罪並非易事,但一旦決定犯罪,罪犯就會傾向於從有利於自己的角度解讀情況。他們會產生自己絕對不會被抓的自信,即使被抓,他們也會認為犯罪所得的利益大於所受的懲罰。」
「但是,亨特先生,會出於『米爾恩家族的財產』這個動機的並非只有愛德華·米爾恩先生一人吧?」
偶爾也會做出正確推理的安布勒督查提出了反對意見。
「就比如坐在那裡的布朗小姐。」
『喂喂,幹嘛又拿我開涮啊?』
我有點不爽,但安布勒督查的觀點並沒有錯。
在推理小說中,案件發生時的動機當然很重要。推理小說的推理一般分為三個部分:找出兇手是誰的「who unit」,找出詭計是什麼的「how unit」,以及找出動機是什麼的「why unit」。大多數推理小說都會詳細解釋兇手的動機。
小說中的偵探也會對兇手的動機進行充分的調查,直到完全理解為止。如果動機不充分,讀者就無法理解兇手為什麼要這麼做,會覺得小說有些奇怪。相反,如果動機過於明顯,也有很多小說會利用這一點設置陷阱。
但現實情況有所不同。在現實中,作案的可能性和證據更為重要。在像現在這樣科學搜查技術發達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雖然也會考慮犯罪動機,但不像小說中那樣先仔細研究動機,然後再將兇手套進去。與其絞盡腦汁地分析動機,不如等抓住兇手後直接聽他親口解釋更準確。而且,還有因為對社會仇恨或偏見而犯罪的無動機犯罪,也就是所謂的「無差別犯罪」。
「當然,不能僅僅因為動機就斷定愛德華先生是瑟琳娜小姐案件的兇手。」
威爾立刻解釋道。
「我是根據後續發生的案件,才得出『第一個案件的兇手是愛德華先生』的結論的。」
「但是,在接下來的第二起案件中,愛德華先生卻成了被害人……這麼說,難道!」
「從第一起案件是根據歌詞設計的來看,兇手,也就是犯下第一起案件的愛德華先生計畫了連環殺人案。也就是說,無論他在第二起案件中預想的被害人是誰,案件本身一定是愛德華先生最初根據『第二位夫人』的歌詞計畫的。」
「你是說,愛德華被自己預定的第二個被害人反殺了嗎!」
安布勒督查驚訝地喊道。聽到這話,威爾微微一笑。
「很有可能,不是嗎?」
「等等,這麼說……愛德華先生第二個被害人人選,很有可能是在遺產繼承順序上排在他前面的人!」
安布勒督查像是突然明白了什麼,目光鎖定在坐在嫌疑人席上的朱麗葉和尤莉婭姊妹身上。
「等等,你們的意思是說我們是兇手?說我們謀害了愛德華叔叔?」
朱麗葉很快就察覺到了氣氛,怒吼道。安布勒督查正要開口,威爾卻先一步說道。
「愛德華先生很有可能是被他預定的被害人殺的。但是,和兇手有關的人,並不一定都是被害人啊。」
「啊?」
「如果兇手有同夥呢?」
「啊,難道是湯姆·赫伯特先生!」
安布勒督查像知道了答案似的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但威爾再次搖了搖頭。
「還沒輪到湯姆·赫伯特先生呢。」
「啊?亨特先生剛才不是說湯姆·赫伯特先生在不知不覺中成了兇手的幫凶嗎?」
「督查先生,您好像忘了一件事,湯姆·赫伯特先生模仿犯罪的舞蹈動作是第三起和第四起謀殺,沒有第二起。如果赫伯特先生參與了第二起謀殺,他應該會做出敲擊某人頭部或往包里放東西的動作。」
雖然我覺得他說起這些可怕的事情太輕鬆了,但仔細想想,威爾說的確實沒錯。
「那麼謀害愛德華先生的同夥究竟是誰啊!」
安布勒督查鬱悶地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