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16 · 實況:監禁偶像 1
【對馬瞳的日記(事後於筆記中留下的內容)】
距離事發已過了一周,但我到現在仍無法相信。或許是因為這段期間經常在睡覺的關係吧。
由於那個地方曾在我夢中出現過許多次,我甚至開始以為那起事件只是一場夢。
不過我現在已經明白,那些都是真實發生過的事。
縱使家人盡量避免在我的面前提及久美子與櫻,但相關消息依然傳入我的耳里。
後來我終於按捺不住,在昨天買了一份報紙來看。
就算報導的篇幅不大,內容仍足以讓我重新體認到這個事實。
我決定把當時發生的事情經過,全都記載在這本日記里。
警方曾多次來找我問話,但我還是想親手寫下這些內容……
其實我在今天起床後,忽然興起一股這樣的衝動。我也不懂自己為何會產生這種想法。不過對於現在的我來說,自然而然想寫下這些內容。彷彿早在數年前就已經決定要這麼做似的。
那我從頭開始說起。
起先我感到十分寒冷,然後慢慢睜開雙眼。
此時的我屈著身體,以右側朝下的姿勢躺在地板上。地板是米白色。而防滑瓷磚上的突起物,對我來說猶如一棟棟的大樓。
前方有一個巨大的膝蓋。
我當時確實有這種錯覺。不過那其實是橘有希的腳,而且她的身材比其他同齡少女更嬌小。
有希躺在離我不足一公尺的前方,姿勢幾乎與我相同,卻剛好上下相反。縱使她的雙手交疊在臉部前方,不過我仍一眼便認出她了。
只是我現在的思緒十分混亂。
這是哪裡?
難道是某電視台的休息室?
還是自己在練習室里睡著了……?
即便腦中閃過各種想法,此處的地板與照明的顏色卻令人很陌生。
有希看起來似乎還沒有清醒。
就在此時,我發現她的手腕上有個金屬物。
頭腦發昏的我,就這麼躺在地上注視著那個金屬物。
那是一副手銬。
有希的左右手被同一副手銬鎖住了。至於手銬中間的鎖鏈,則有一部分垂落在地板上。
我錯愕地看向自己的雙手。
這才發現自己放在腹部前的雙手,跟有希一樣都被人用手銬鎖住了。
我見狀後感到更加混亂。腦中的思緒彷彿化成龍捲風不斷旋轉,心臟跳動的速度也越來越快。
就算如此,我的動作還是非常遲緩。
我慢慢將雙手移到自己的面前。
這才發現自己並沒有看錯,果然雙手都被銬上手銬。手銬中間的鎖鏈長度不足十公分。
下個瞬間,心跳聲變得更加劇烈,甚至令我覺得有些吵雜。
我試著張開雙臂,結果卻被鎖鏈限制住行動,當然也沒有手銬因此鬆脫的感覺。縱使我用力掙扎,得到的結果還是一樣。事實證明這副手銬十分堅固。
我慢慢撐起上半身。
期間忽然感到手腕傳來一股疼痛,不過應該是手銬壓迫到手腕的關係;同時也覺得腰部與右側膝蓋隱隱作痛,只是這感覺比較像是撞傷所造成的。
直到現在,我才終於明白自己身處在浴室里。
牆壁呈現暗紅色。整體上看起來有些老舊。
此時我才注意到,倒在現場的人不光只有我跟有希。
右前方有洗手台與坐式馬桶,裡面角落則有一個大浴缸。但是不知為何,浴簾和浴簾架都已被拆下。四處也沒看見洗髮乳與肥皂等清潔用品。
浴缸里有兩位我很熟悉的少女,她們像是抱住對方似地躺在裡面。
兩人都是我重要的夥伴,名字分別為湯川久美子與白瀨櫻。
此時我不禁懷疑是工作人員在惡作劇。不過以開玩笑來說又太過惡質,畢竟把人銬上手銬真的太超過了。
於是我懷疑是有希、久美子以及櫻想惡整我。我認為她們都在裝睡,單純只想藉此來嚇嚇我。
話雖如此,我打從一開始就預料到事情肯定沒那麼單純。而且我有一種強烈的預感,自己正面臨極為異常的狀況。
「有希。」
我出聲呼喚的同時,朝著有希伸出右手,不過左手卻扯到手銬,害我感到一陣疼痛。
我不禁皺起眉頭,將雙手撐在地板上,像是一條毛毛蟲慢慢爬向有希。
然後用雙手搖晃有希的身體。
「有希,快醒醒呀。」
有希此時穿著一身T恤,配上五分牛仔褲的輕鬆打扮。而我穿著白色七分袖襯衫與格狀百褶裙,並沒有特別打扮過。
我重新把目光移向浴缸,發現久美子與櫻都穿著學校制服。前者是高中生,後者是國中生。
不出所料,兩人都跟我一樣被銬上手銬。
身穿制服的兩位少女,於遭人監禁的狀態下相擁在一起。此光景對我來說顯得莫名煽情。
就在此時,有希終於清醒了。
「嗯……?」
她躺在地上觀察四周。留著一頭短髮的她,任由頭髮灑落在她的額頭、眼睛與臉頰上。
經過一段時間,有希迅速撐起上半身。當她發現身上的手銬後,便開始用力掙扎。
「這是什麼情況!? 這又是哪裡呀!? 瞳!」
「妳先冷靜點。」
我開口安撫有希。
「簡直是莫名其妙,難道是整人節目?話說這裡好窄喔,看起來很像是浴室耶?我沒聽說這次的工作需要外宿!」
「我也沒聽說過。總之,我一醒來就發現自己躺在這裡,令人一頭霧水。」
由於有希開始大呼小叫,久美子比櫻早一步醒來了。
她慢慢抬起頭來,表情困惑地環視周圍。
「這是怎麼回事?」
久美子提問完便注意到異狀,低頭看著自己身上的手銬。
與此同時,櫻也緩緩睜開雙眼。儘管她應該已經清醒,不過生性穩重的她,默默躺在浴缸里觀察四周。
「妳很重耶。」
櫻對著久美子表達不滿。
兩人的身體緊貼在一起,只是久美子的雙腳恰好壓住櫻的下半身。
「抱歉。」
久美子用雙手抓住浴缸的邊緣,兩腳一蹬站起身來。被壓在下面的櫻這才坐起上半身。
有希也扶著牆壁從地上站起來,走到我的身旁。
我坐在地上,默默看著有希的一舉一動。她應該是我們之中率先注意到有一扇門位在我的背後。
有希用雙手握住門把,不斷用力轉動。
「打不開。」
她維持握住門把的姿勢,用肩膀撞向房門。但是房門依然文風不動。
「奇怪……為什麼打不開!? 」
「意思是我們被關在這裡嗎?」
久美子說出心中的疑慮。
「簡直是糟透了。」
櫻喃喃自語。
站在門前的有希不斷上下甩動手銬。
「現在是什麼況!? 這分明是綁架吧!? 」
「妳先安靜點。依照常理來判斷,比較可能是節目安排吧?」
對於久美子的說法,我不禁提出反駁。
「雖然我也這麼想過,但是應該不會做得這麼超過。」
「根本就是太扯了好嗎!」
有希抓住門把,再次試著用身體撞門,甚至還一腳踹向門板。
就在此時,我發現在場所有人都沒穿鞋子。
「開門啊!快給我開門!」
有希以赤腳不斷踹門。
「吵死啦!妳這樣大吵大鬧根本於事無補吧!? 」
久美子想安撫有希,但卻效果不彰。
有希這次改用拳頭重擊門板。
「快開門!這裡很冷耶!而且一點都不有趣!」
櫻露出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開始觀察水龍頭以及本該擺放肥皂等物的置物架。
至於此刻的我,則是沒有任何具體行動,不知所措地待在原地。
老實說跟平日里的我們毫無分別。
不好意思,忘記先介紹一下我們的來歷。
我們是名為「Qvinta」的偶像團體,不過未能闖出名堂。憑我們目前的人氣,即使想讓容納一百人的劇場座無虛席都難以達成。甚至是否會繼續演藝事業都成了未知數。
在這起事件發生前,成員就是我們四人。
隊長是個性最穩重的湯川久美子,目前就讀高中三年級。她除了心思細膩外,也在我們之中負責扮演「被欺負的角色」,因此擁有很高的人氣。
我的名字叫對馬瞳,雖是團體里最年長的成員,但不得不承認,自己的個性根本不適合擔任隊長。畢竟我容易怕生又優柔寡斷,也毫無一絲領導者的特質。因此我認為經紀人指定久美子來擔任隊長,是非常正確的決定。
外表較為中性的橘有希比久美子小兩歲,現年十六歲,就讀高中一年級。該說她很直來直往,還是不太顧慮旁人的眼光呢?總之做起事來往往率性而為。
就某種層面來說,她可能是故意將自己定位成這種角色。畢竟在偶像這圈子裡,有不少人是透過這種「角色設定」來闖出一片天。甚至部分粉絲給她的評語是「有希雖然很胡來,但卻非常有趣」以及「有希的沒常識行動與發言,我都能包容」,可說廣受好評。
白瀨櫻雖是我們之中最年輕的成員,卻也是個性最冷漠且最毒舌的人。不過她身材嬌小,唇紅齒白到宛如一尊可愛的人偶,這樣的反差讓她獲得大批粉絲。
「那扇門真的打不開嗎?」
久美子向有希提問。
「妳有仔細檢查過嗎?」
「當然有啊!」
「我來確認一下。」
久美子也上前轉動門把,不過無論她嘗試多少次,終究無法把門推開。
她困惑地開口說:
「這扇門明明沒有上鎖呀。」
「看吧!總覺得是有東西把門擋住了。」
有希不悅地如此解釋。
櫻在浴缸里起身提問:
「大家還記得來到這裡之前的事嗎?」
即便對話轉得很硬,卻是很實際的問題。只要搞清楚先前發生什麼事,或許有助於我們釐清現況。
「我——」
我在回溯記憶的同時,也從地上站起來。話說這副手銬還真是礙手礙腳。另外浴室里一次擠進四個人,令人莫名有種壓迫感。
我只記得自己在離開練舞教室後,搭乘地鐵踏上歸途——
「晚上。」
當我說出這兩個字,腦中的思緒越發清晰。
「在我即將到家前,腰部忽然被人刺了一下,隨即感受到一陣劇痛。」
「我也一樣。」
有希出聲附和我的說法。
「我晚上準備去一趟超商時,這裡忽然覺得好痛,而且現在仍隱隱作痛。」
有希掀起T恤,稍微拉下短褲,能夠看見該處有一塊瘀青。
「哇!看起來有點嚴重耶!」
我連忙確認自己的傷勢。
儘管不像有希那樣嚴重,後背側邊上也有一塊瘀青。
「按照傷痕來看,很可能是電擊槍造成的。」
櫻得出上述結論。明明她是最年輕的成員,卻比我們更博學。
話雖如此,但我好歹也聽說過電擊槍。更何況這東西經常出現在電影與戲劇里。
「犯人真是太可惡了。」
「我應該也遭受過一樣的攻擊。」
櫻扭身掀開制服上衣,展示出自己腰上的傷痕。
「不會吧。」
久美子害怕地檢查自己的身體。起初大家還以為唯獨她毫髮無傷,不過最後卻在她的臀部右側發現類似的傷痕。
「我記得自己是在家裡睡覺呀……」
「我是上完英文會話補習班後,在回家途中遭到攻擊。」
櫻也跟著開口說明。
「這……應該不是惡作劇吧?」
我舉手提問,手銬也隨著動作發出金屬碰撞聲。
「這很明顯不是節目安排,因為弄傷人可是會吃上官司的。」
「既然如此,會是誰搞出這種事情啊!? 」
有希激動地抓著頭髮。
「妳不要沒事就大吼大叫啦。」
久美子似乎也拚死忍住想驚聲尖叫的衝動。
「或許是……不知名的變態把我們擄來這裡?」
語畢,我便開始檢查身上的衣服是否凌亂。雖然看起來並沒有被人脫掉過的跡象,終究無法讓人放心。
「換句話說,這名變態很熟悉我們的作息啰。」
櫻低聲說出自己的看法。
所有人朝著她的方向看過去。
「因為我們是分別從不同的地方被擄來這裡,表示對方並非隨機挑選目標下手。」
「畢竟Qvinta的成員都在。」
我開口附和。
「無論是住宿地點或上學路線,犯人得十分了解我們才有辦法作案。」
「這傢伙未免太𫫇心了吧。」
有希彷彿想保護自己般,將雙手交抱在胸前。
「這行徑稱得上是跟蹤狂吧。所以犯人是我們的粉絲嗎?」
「對方未必是單獨犯案。」
我在聽完櫻的推測後,心中的恐懼持續膨脹。
站在這間浴室外面的瘋狂粉絲,或許不只兩、三人,而是有更多人也說不定。
「搞不好是與我們有關的人,比方說事務所的成員,或是劇場的工作人員等等。」
久美子嗓音顫抖地說著。
「對於一般粉絲來說,無法輕易掌握我們所有人的住址與作息才對。」
「是嗎?」
我拋出心中的疑問。
「只需在劇場出入口稍微調查一下就能得知情報。畢竟公演日期早已公布,之後只要再跟蹤我們,就能輕鬆掌握住每個人的行蹤了。」
「妳別說了,這種事真令人毛骨悚然。」
「可惡,這到底是哪裡啊!? 」
有希再次用腳踹門。
「浴室。」
櫻站在浴缸里,倚靠牆壁隨口回了一句。
「這種事我也知道!」
「但看起來不像是私人住處。」
「這也同樣是廢話!」
有希瞥了一眼坐式馬桶與浴缸。
「一般住家根本不會把這兩個東西放在同個空間里!」
「妳是指標準式浴室嗎?」
有希聽見我的發言後,用力點了個頭。
「沒錯!」
「我倒是認為也有這種住家。」
「總之這裡很像是旅館!」
「也是啦,畢竟沒有窗戶。」
洗手台下方有個左右敞開式的置物櫃。久美子站在該處前,彎下身子握住把手,打開柜子右側的門。
「裡面有什麼嗎?」
我出聲詢問。
「空的,只有管線而已。」
「如果這裡是旅館,或許員工會聽見我們的求救聲。」
我們三人聽完櫻的提議,先是彼此對看一眼,接著群聚至置物櫃前大喊。
「救命啊!有人在嗎!? 我們被人綁架了!」
「我們被人關在浴室里!有誰能來幫忙嗎!? 」
「救命啊!無論是誰都行,拜託請救救我們!」
我們邊大聲呼救邊敲射門板,持續長達三分鐘……不對,或許有五分鐘。接著三人一起轉動門把,試圖把門推開。後來我提議「搞不好隔壁有其他房客」,於是開始敲打房門正對面的牆壁呼救。
不過最後仍是徒勞無功。
有希大口喘氣的同時,氣呼呼地扭頭瞪著櫻。
「妳一個人在偷什麼懶啊!」
「因為我不覺得這麼做能逃出去。」
「當初是妳自己說,這麼做或許能讓員工聽見我們的求救聲啊!」
「看著妳們大聲求救,我覺得犯人應該早就預料到這種情況了。」
「妳——」
有希憤怒地沖向櫻。
「住手!」
我反射性地出聲制止。
有希聽見後便停下腳步,不斷用力捶打右側的牆壁。
「可惡!可惡!」
「總覺得這間浴室挺寬敞耶。」
櫻環視周圍的同時如此說道。
「不過看起來沒有很高級。無論是水龍頭、門把或牆壁,感覺上都滿老舊的。甚至有些發霉,應該不曾重新裝潢過。」
「所以呢!? 」
有希挑釁地大聲反問。
「這裡或許是很老舊的旅館。」
「所以妳到底想說什麼!? 」
「意思是這裡可能沒什麼員工,外加上房客不多,因此無論我們怎麼大吵大鬧,應該也不會有人聽見。」
「混帳!」
「有希,注意一下自己的措詞。」
久美子以隊長的身份出聲叮嚀。
「現在哪有空顧慮這麼多啊!? 」
「是沒錯啦,不過妳先冷靜點,畢竟我們還沒有受到實際傷害。搞不好再等一下,警察就會過來了。」
「妳真的這麼想?」
櫻冷靜提問。
老實說我覺得這個可能性不高。
有希也抱持相同的意見。
「那怎麼可能,警察才不會來救我們!我無法再等下去了!」
「但是……」
為了讓大家抱持樂觀的態度,於是我開口說:
「我認為犯人應該不會把我們餓死在這裡。」
「這也未必吧!」
「而且我相信肯定有逃出這裡的方法,或是向外求援的手段。」
「誰有攜帶能派上用場的東西嗎?」
在聽見櫻的提問後,我們三人開始翻找身上的口袋。但在手銬的限制下,導致我們的動作都有些彆扭。
「啊……」
我不由自主發出聲音。
原因是當我摸到裙子的口袋時,發現裡面有個硬物。
我很少穿著有口袋的衣物,因此未曾想過裡面裝有其他東西。
當我從口袋中取出該物,發現是自己平常用慣的鋁製外殼MP3。
「好耶!是手機,這下子能逃出這裡了!」
有希朝我靠過來,一臉興奮地說道。
「難道是犯人的疏失嗎?」
櫻提出自己的猜測。
「大概吧……不過這東西沒辦法用來求救。」
「為什麼!? 」
面對有希的提問,我以欲哭無淚的心情開口回答。
「因為這不是手機。」
「什麼!? 」
「嚴格來說,這只是一台MP3。」
雖然它能下載APP,不過機型有點老舊,理所當然沒辦法撥打電話。
「那不就毫無意義了!? 」
有希、櫻以及久美子依序檢視這台MP3,最後才重新回到我的手中。
「現在是早上八點。」
久美子以沉重的語氣說著。想必她是透過MP3確認時間。
「我們是昨晚遭人綁架的,所以差不多過了十個小時吧?」
「居然已經過了這麼久。」
我重新檢視MP3的熒幕,忽然察覺有部分與平常不太一樣。我按下按鈕,立刻開啟連接Wi-Fi的視窗。裡面的選項只有一個,名稱則是了無新意的「FREE_WIFI」。
「這是……」
「怎麼了嗎!? 」
有希不耐煩地詢問我。
「這裡有Wi-Fi。」
我點選連接該使用者名稱,畫面上方立即顯示已連線。照此情況看來,這個Wi-Fi並沒有設定密碼。
「連線了。」
「Wi-Fi?」
櫻不解地皺起眉頭。
由於櫻的雙親似乎規定她得上高中後才可以使用手機,平常她並沒有接觸過這類產品。事務所曾建議她至少買一支緊急聯絡用手機,但她對於這種東西不感興趣,所以堅持不肯照做。
於是我開口為櫻解惑。
「就是一種無線網路。」
「這麼一來,可以透過網路信箱聯絡警方啦!」
有希興奮地歡呼出聲。
我立刻開啟MP3的網路瀏覽器。
「現在除了能收髮網路郵件,還可以撥打網路電話。」
「妳趕快撥打110吧!」
「110……行得通嗎?」
我試著從網路上搜尋相關情報,卻沒有找到能透過網路電話撥打110的方法。
「抱歉,好像有點勉強。」
「為什麼!? 」
「就算妳這麼問我……總之設定就是這樣,反正我試著使用網路信箱報警。」
我以「報警」與「網路信箱」這兩個關鍵字進行搜尋。
結果發現警方並沒有統一的網路信箱,而且不是各縣市的警局都有設置網路信箱。
我試著找出自家附近的警局網路信箱,花了一番功夫後,終於輸入完郵件內容。
主旨:
內文:我名叫對馬瞳,目前與同事湯川久美子、橘有希以及白瀨櫻一起遭人綁架,被監禁在某間旅館的浴室里。我們並不清楚自己身在何處。現場只有無線網路能對外聯絡,另外手邊只有一台附加上網功能的MP3。我們四人都被銬上手銬,希望警方能救救我們。
「這樣可以嗎?」
我讓另外三人確認內文。
久美子與櫻看完後,都點頭表示認同。有希則不太關心具體內容,只瞥了一眼就回我說「交給妳了」。
「那我發送啰。」
我按下發送鍵。
只是不到一分鐘,有希便提問:「對方回了嗎?」
「哪可能這麼快就回覆嘛。」
「真煩耶!簡直快氣死人了!不能撥打電話根本毫無意義!」
「等等,我記得網路還是能撥打電話吧?」
久美子皺起眉頭。
「嗯,只是需要安裝APP。」
「那妳趕快安裝啊!」
有希激動到幾乎要一把揪住我的領口。
若是我再冷靜點,應該就能察覺出有希此時已出現異狀。縱使她的個性直來直往,加上身處於這種極限狀態,但是她的發言與行動卻比平常更具有攻擊性……
當然就算我當時注意到這件事,終究還是束手無策。
「我知道了,總之我先傳訊息啰。」
語畢,我登入自己的免費網路信箱,畫面上隨即顯示收到的信件。
「首先聯絡經紀人和我的雙親。」
我們的經紀人名叫久保田,是一位三十歲的女性,外表看起來是個精明能幹的女強人。而且實際上的工作能力也相當優秀,總是幫了我們不少忙。
「就拜託久保田小姐幫忙聯絡警方吧。」
櫻提出建議。
久美子聽見後也點頭同意,並且接著說:
「另外還要通知事務所以及我們的家人。話說回來,相信我的父母應該已經報警了。」
「說得也是,大家應該都很擔心我們。」
語畢,我便緊握住堪稱是最後一根救命稻草的MP3,開始輸入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