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 60 · 放學後,她總會來到我的廢棄小屋 1 謊言,如影隨行

五月二十一日·鈴木航(2)

人有干涉他人人生軌跡的權力嗎?

我靠在人來人往的天橋的護欄上,感受著陽光有氣無力地鞭打,沒由來的這麼想到。

按照常理來說是有,比如父母管教孩子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又比如老師教訓學生,這是社會對其賦予的職責。事實上,在這個世界上,干涉他人命運的行為屢見不鮮,並不罕見。

可問題是,我有權力去干涉別人自己選擇的道路嗎?

我遠沒到為人父母的年紀,也沒有當教師的意向,想必我以後也不可能成為法官或者政客那種動動手指就能決定無數人命運,甚至裁決他人生死的人。像這樣的我,真的有資格再去干擾西園寺美穗的選擇嗎?

我們既無深交,也並非血親。

我們認識的時間不過短短一個月,我和她都根本不了解對方,她會來那棟小屋,不是為了我,而是在為了煩心事捨近求遠,是單純的逃避現實。

自認為看出來這點的我,無法容忍她的停滯不前,只好假扮了一次殘忍,逼她向前邁出腳步,迫使她離開了由我修復的那座小小避難所。

思緒如風暴般持續在腦內旋轉不止,我的腳步也一刻沒有停下,如影子般悄無聲息地走進了某家大型商場,我找到了一張視野極佳的長椅坐下。

那時的我,認為這樣讓她直面內心是正確到不能再正確的事情。

但很快,我就為自己的傲慢付出了代價。

別誤會,我所說的代價並不是「我失去了一個朋友」或者「被周邊的流言弄得很煩」這種無所謂的事。

我所謂的代價,是指西園寺被我的過激行為深深傷害到了。

不是每個人都能像我這樣不把自己當回事,都能坦率地接受獲得與失去。現在回想起來,那天我的做法,對西園寺來說簡直與絕交宣言無疑,想都不用想肯定會讓她傷心。

還有,我也早應該想到,像她和谷口這樣受歡迎的人一旦發生點什麼,那就遠不止會在學校里掀起軒然大波那麼簡單。

他們本就備受矚目,在表明了關係後所承受的期待與壓力肯定會成倍的增加——特別還是在谷口選擇了模糊回答的情況下,戀愛和校園生活兩頭的壓力只會壓得沒經驗的她喘不過氣來。

關於谷口沒有直接回應的消息,還是那天可奈子發的訊息中告訴我的。

無法向朋友訴說,也沒辦法對尚未確定關係的谷口傾訴,西園寺在「受歡迎」標籤的反噬下獨自度過了極度高壓的一周。

如果我能採取不那麼過激的手段,如果能讓她充分做好思想準備自己去表白,再不濟哪怕只是給她提供逃避的場所也好,想必也不會讓她在過去五天過得那麼煎熬。

所以,我才會以「贖罪」為借口再次插手,讓她打起精神來,讓她不要因為外界的影響,而不能好好享受應屬於她的約會。

那我現在在乾的事情又有什麼正當理由嗎?

這樣就好了嗎?

谷口英壽這個人——

他會對你的美展現出羞意。

他也會在你帶起那頂草帽回眸望去時,露出真誠又靦腆的微笑。

他還會邊慌忙的叫著,邊偏過頭去讓你把掀起的裙擺放下,卻又在不經意間對你投去好色的小眼神。而這樣對視線特別敏感的你就能發現它,然後因不同原因害羞的兩人便會在店內吵起來,惹得旁人一陣目光羨煞。

這應該才是你所期望的約會吧,兩人都能全身心投入,都同樣興緻高漲,在看到熟人時也不用像做賊似的躲起來,更不用靠那種沒意義的意外來進行肢體接觸。

因為,看,你們牽著手是那麼的自然,自然到你們根本不在乎自己的關係暴露在其他人面前。

這樣就好了,所有看到這一幕的人都會這麼想吧。

如果是這樣就好了呢,可又偏偏不是。

就是因為你們相處的是這般融洽,就是因為你們是這般情投意合,我的內疚感也才會成倍的加劇,我也才不得不出現在這裡。

可奈子發給我的消息,可不只有谷口沒有給出準確回應那麼簡單,而事實上,在先前調查六班學生的時候我也有所察覺了。

可我忙於撇清關係的偏執卻讓我做出了錯誤的決定。

「谷口他可能在外校有女朋友。」

「這是我在其他學校讀書的朋友告訴我的。」

「他們相互劈腿,但只要不被對方發現,就相安無事,而且最後總是會複合。」

「如果這話是真的,那他們可真是天造地設的一對渣男渣女啊。」

打開和可奈子的聊天記錄,這四句被兔子聊天氣泡框起的話,卻是像四具死氣沉沉的屍體,冷冰冰、赤裸裸的躺在我的手機里,每當我翻閱它們時,它們便會齊齊睜開已然潰散的混濁雙眼,用無比空洞的視線筆直把我射個對穿。

擅自干涉他人,擅自插手他人的感情是一種傲慢,哪怕我掌握了事情的真相又如何呢,只是個外人的我已經因為這種傲慢吃過虧了。

但在知情的情況下,還要裝出高高掛起的樣子置身事外,看著他人落入虎口,有能力搭救的機會卻不採取任何行動。這難道不也是一種傲慢嗎,這甚至都可以稱作是一種罪責了。

見死不救,我現在在做的事情,就是高傲地坐在上方,俯視著發生的一切,並對西園寺見死不救。

我還能做些什麼呢?

真的要見死不救了?

眼神遊離著了離開商場,視野中的一切都如被曬化的雪糕般逐漸融化、崩解。複雜的建築物在抽絲剝繭後變成簡單的幾何線條,擁擠的人群化作被衣物顏色取代的移動色塊,唯有並肩前行的那兩人仍保留原來的模樣。

即便走進電影院中,在光與暗對比強烈的影廳內,我也依舊無法得出能說服自己的答案。

這份在我眼中儘是虛偽,在他看來也不見得有假,在她心裡卻格外真摯重要的幸福,我真的有資格去破壞它嗎?

哪怕多一天也好,能不能讓她多做一天夢呢?

既然我想將夢醒時分掌握在自己手中,那麼她是不是也有權力決定自己睡醒的時候呢?

答案是「當然」。

就算要去干涉,我又要在這場夢進行到什麼時候才把她喚醒?

擁抱?

接吻?

初夜?

或者說乾脆還是等到她終於察覺,遍體鱗傷之時,再次嘗試給予她逃避現實的去處?

青春期的戀愛與其妥協,不如轟轟烈烈的失敗一場,不然也太可悲了。

抱有這樣想法的我,究竟是何其傲慢啊。

最後一個走出放映廳,在今天首次迷失方向的我,對自己還只是個多愁善感的中二小屁孩這個事實,感觸愈發強烈。

「嗯……?」

視線中突然好像捕捉到了跟我散發著相同氣息的人,往那兩人最後消失的拐角急忙跟去。

雖然不排除是錯覺的可能性,嘛,不過這也不是啥出乎意料的事,那就稍微留意一下吧。